人类在认识到个体存在的价值以后,也就认识到死之可怕并重视死后处理。原始社会的初民,虽然已经懂得了埋葬死者,但不过是随便掩埋而已,有的甚至只是在尸体上放置一些柴草,弃之野外。王符《潜夫论·浮侈篇》:“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时。”可见相当简朴随意。
厚葬之风何时兴起,难考其详。仅可以肯定是在历史进入到阶级社会之后。春秋战国之际是我国社会剧烈变革的时期,随着奴隶制的解体,财产的家庭私有继承制逐渐代替财产的家族共有继承制,人们的宗族观念加强,因而重视对已故家长的丧葬之礼,重视对祖先故墓的建筑。当时社会普遍主张厚葬。认为“丧礼者,以生者事死者也,大像其生以送其死也”(《荀子·礼论》),即“事死如事生”。诸侯、贵族也竞相厚葬,“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
作为厚葬的标志,有陕西临潼骊山脚下的秦始皇陵;有咸阳北原和洛阳北邙山上那鳞次栉比、气象恢宏的汉代陵墓群;有北京的“地下宫殿”;有河北的“东陵”、“西陵”等。人死了千方百计厚殓丰葬,把珍贵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以至陶俑、活马、活人塞进坟墓里陪葬的事,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