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只是订婚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男方解除婚约,无权要求退还赠与的彩礼。
按公序良俗应当退还。
男方提则不还,女方悔婚要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