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的抚养费法律怎么规定的

2026年09月25日 06:11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网友(2):

首先,亲生/领养/继子女在法律上地位平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法律对具体的抚养费未作规定,具体数字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确定,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和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来合理裁判。

网友(3):

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正式成立的收养关系中,养父母的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样的。
因为收养可以引起亲属关系的变更,收养产生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同时被收养人有权利继承收养人的遗产。但是收养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相关证明,否则收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