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您好,我父亲无故被人殴打,导致轻微脑震荡,软组织受伤,左腿麻木,脸部受伤,已经报警

王律师您好,我父亲无故被人殴打,已经报警,派出所到现场打人者已逃走,我父亲入院治疗,现已出院,医院诊断证明是:脑震荡,多处软组织受伤,我父亲5月13号出院,5月21日拿出的病例跟诊断证明,5月26日去派出所找办案民警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办案民警开的法医鉴定委托书的日期却是5月8日,并且案情写的是二人打仗,办案民警说委托书的日期跟案情经过跟鉴定没关系,这样写根本不符合事实。请问像这种情况能不能不做法医鉴定而要求派出所直接进行处理。不做鉴定的话派出所会如何处理?因为我听朋友说涉及到这种事情法医一般都不会给鉴定上轻微伤怕引起不必要麻烦。如果现在不做法医鉴定以后还可以申请鉴定吗?如果法医鉴定不构成轻微伤还能要求赔偿吗?谢谢
2026年09月28日 05:54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您好:
虽然我不是什么王律师,但是给一些个人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父亲治病是第一要务,所以再治疗好父亲的前提下再看接下来的2、3、4、5点;
2、记住公安并不是万能的,所以在查案的时候,尽可能提供多的线索帮助公安找到打人的人;
3、你所述公安没有及时进行搜寻和拘留,这个(现实基本都这样)很无奈的,建议:接受吧。
4、虽然打人的人跑了,但是他家里人应该多多少少知道人的去向,可以通过公安找对方的家属协商私了;
3、如果公安都找不到人,或者人都不来自首,那这个案子最坏的就是“遥遥无期”了;
4、在法律上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护理、交通、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赔偿(致残的)、被扶养人抚养费等。
5、伤残等级鉴定要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所去做,具体你去哪里咨询一下就可以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若有帮助,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