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三月登记结婚,都是二婚,我很珍惜,无奈他前妻一直不停搔扰,以至我的关系无法维持,过年还将他

我是去年三月登记结婚,都是二婚,我很珍惜,无奈他前妻一直不停搔扰,以至我的关系无法维持,过年还将他前妻带去他家乡,要与我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做。我是没工作的农村妇女,他是湖南大学的职工,结婚后我一直遵守妇道,生活开支都是自力更生,,,请问我能得到精神赔偿吗?
2026年09月25日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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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你提供的情况,你丈夫的行为有可能属于“(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的情形。因此,在你提供相应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具体取证等事项,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如有需要,你可以联系本律师。